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规定
安徽省滁州市来安县政府印发《来安县质量提升奖励扶持若干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规定》),深入开展质量提升行动,持续推进来安县质量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,全面提升质量水平,推动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根据《若干规定》,对来安县的组织或个人获得中国质量奖、安徽省政府质量奖、滁州市市长质量奖、来安县县长质量奖的企业,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60万元、50万元、40万元、10万元。获得安徽省制造业高端品牌培育企业,奖励10万元。对获得中华老字号的企业,奖励20万元;对获得安徽老字号的企业,奖励10万元;对获得滁州老字号的企业,奖励5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