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核员须具备的道德修养
对一名审核员的道德修养的要求主要有以下几方面:
(1)正直诚实
审核中,不弄虚作假,不使用不正当的手段去获取客观证据,不屈服于任何压力改变审核结论,不随意泄露受审方的各种内情或机密,不接受受审方任何贿赂、好处或隐含的利益,不暗示受审方改变现状,不作变相的咨询。
(2)客观公正
审核中,必须坚持以客观证据为基础,以有关法律、法规、标准或既定质量文件为依据,不先人为主、主观臆测、凭印象作判断,不无限上纲,不大事化小。作为一个审核员,既不能证据充分不开合格报告,也不能“非找出一个不合格决不罢休”。因此,公正是审核的灵魂,客观是公正的基础。
(3)尊重别人
审核是一种特殊的合作,要耐心听取别人的介绍或意见,要尊重受审方的一些制度和习惯。要尊重审核组长及其他组员,要尊重一切在审核中有联系的人。只有尊重了别人,自己才被尊重。切忌自以为是、主观武断、盛气凌人。
(4)冷静坚毅
遇到突发的事件要保持镇静而不丧失客观性,遇到工作复杂、调查量大等情况要有毅力把工作做细做好,把证据收集齐全。不仅要证据充分、结论准确,还要文字通顺、字迹整洁。审核文件简明扼要、条理清晰,各方面都能接受。